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名誉权侵权案件引发广泛关注,2021年12月,某小学相关事件在微信群内传播,群主因在群内转发涉及“吃瓜”内容的消息,被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,需承担赔钱道歉的法律责任,这一案件给广大网友敲响了警钟,在微信群等私域空间分享信息并非法外之地,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“吃瓜”内容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
案件回顾:群内转发“吃瓜”消息引纠纷
据法院公布的案件信息显示,2021年12月,上海某小学发生一起事件,随后相关信息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,某群主在群内转发了一条涉及该事件的“吃瓜”消息,内容包含对当事人不利的描述,消息传播后,被当事人发现并提起名誉权诉讼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群主作为微信群的管理者,对于群内发布的信息负有监管责任,转发涉及他人名誉的不实信息,构成名誉权侵权,最终判定群主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并在群内公开道歉。
法官说法:私域传播同样需担责
本案主审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很多网友认为微信群属于“私域”空间,在群内分享信息不构成违法,这种认知是错误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。
法官特别指出,以下几种行为容易构成名誉权侵权:一是转发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;二是使用侮辱性言辞描述他人;三是传播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;四是明知是虚假信息仍然恶意传播。
网友热议:吃瓜边界在哪里
案件公布后,引发网友热烈讨论,有网友表示“以后不敢随便转发吃瓜了”,也有网友认为“群主太冤了,只是转发而已”,还有网友关注到,现在很多“吃瓜群”以聊天记录形式传播信息,其中可能包含原瓜主的引流二维码,存在多重法律风险。
有法律专业人士建议,广大网友在“吃瓜”时应当注意:首先要核实信息真实性,不要转发未经证实的内容;其次要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,不传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;最后如果不确定信息是否涉及侵权,宁可不吃这个瓜,也不要冒险传播。
吃瓜的正确姿势:理性看待网络信息
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,各类“吃瓜”事件层出不穷,广大网友在参与讨论时应当保持理性,一方面要提升媒介素养,学会辨别信息真伪;另一方面也要尊重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,不做网络暴力的参与者。
对于群主而言,管理群聊时应当尽到监管义务,及时清理群内不实信息,避免因管理不当而承担法律责任,同时也建议大家“吃瓜”要适度,不要过度沉迷于八卦信息,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。
后续该案件的具体判决执行情况以及当事人是否上诉,我们将持续关注。
